2021版上海市敬老卡使用常见问题解答!看过来→
发布时间:2022-06-06 05:11:00

  新年伊始,小编整理了上海市敬老卡使用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一起了解一下~

  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别,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服务热线)和相关商业银行客服热线分别接受社会对于敬老卡相关问题的咨询或投诉。

  涉及敬老卡金融功能使用方面的问题(如开户、激活、存取款、注销等),可拨打有关商业银行的客服电话。银行电话详见↓

  申请人可至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办上海市敬老卡。办理成功后的敬老卡经办理激活手续后方具备金融支付功能。

  老年综合津贴设有2年的追溯期。自符合条件之月起2年内提出申请的,您的津贴从符合条件之月起进行补发。逾期2年提出申请的,从申请当月的前一个月起补发2年的津贴。补发的津贴不计利息。

  申领敬老卡后,您可直接拨打962222进行查询,也可通过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上的“敬老卡”栏目进行“敬老卡查询”,了解申领进度。

  领取敬老卡后,您需携带敬老卡以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至发卡银行网点柜台,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手续。委托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手续的,按照银行相关金融规定。自银行开户成功后,津贴从符合条件之月起,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按时发放入卡。敬老卡未激活不影响津贴发放,但是未激活的敬老卡不具备金融功能。

  敬老卡开户成功后,老年综合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进行常规发放(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津贴发放日为该月15日。您如果是首次申请的,津贴一般于次月15日发放,应发金额从您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

  在享受老年综合津贴期间变更身份证等基本信息,我应该怎么做?是否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出生年月信息变更的,津贴如何计算?

  您如果在公安部门变更了身份证信息(如出生年月、姓名等),应与962222热线联系,核实变更事项,再前往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提出申请。

  在享受老年综合津贴过程中,如您变更了出生年月信息,自公安部门核准变更信息的当月起,会按照变更后信息计发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1)如变更身份证信息,增大了实际年龄涉及追溯补发的,自公安部门核准之日的前一个月起予以追溯补发,追溯期最长两年。追溯的津贴,根据变更后实际年龄对应的待遇标准,扣除之前已享受的待遇,予以补发。补发的津贴不计利息。

  您可以拨打敬老卡发卡银行的客服电话,询问您的敬老卡状态是否正常。如有注销、挂失或者账户冻结等异常情况,请按照银行提示尽快前往网点处理。

  如您的姓名中含有生僻字,可能因为信息系统间的姓名信息不一致,导致津贴发放不成功。请拨打敬老卡发卡银行的客服电话反映。

  如您是新迁入上海市的,可能因户籍变更信息传输尚未完成,暂时无法确定您的户籍归属。请稍作等待,延后发放的津贴会从符合条件之月起,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一并补发。

  因敬老卡注销、挂失等原因未发放的老年综合津贴,在重新办理敬老卡,卡状态正常时会一并补发。户籍变更的情况,待收到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归属信息后一并补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卡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补换领:

  如您需要补换敬老卡且不更换发卡银行,可至原开户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原卡注销手续、补换卡手续。新卡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并通过邮政快递寄送到您指定的在沪地址。如涉及更正信息等特殊情形的,按实际需要时限处理。

  注:如您在银行办理原卡注销手续后未当场办理补换卡手续,需要后续前往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提出申请。

  为保证您能及时领取老年综合津贴,不建议频繁更换发卡银行。如确需更换发卡银行的,需先至原开户银行办理原卡注销手续,原卡注销一星期后,至就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选择商业银行办理敬老卡。(如果需要变更个人信息,需先与962222热线联系,核实变更事项)

  当因户籍迁出本市(包括国籍变更)、身故等原因不再具有本市户籍,津贴不再发放。

  (1)如持卡人的敬老卡开户成功但未办理卡激活,持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或其他合法继承人,可就近向相关部门提出“老年综合津贴特殊情形发放”申请。具体申请事项及受理点,可按下表详询。

  (2)如持卡人的敬老卡已激活,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卡内津贴须通过遗产继承取得。